按照省、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纠治“四风”电话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对2020年“五一”期间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成立2个检查组,对全县71家单位“五一”期间值班值宿情况进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通过监督检查,我县大部分单位在“五一”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能够严格落实《集贤县政务值班制度》,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值班值宿离岗、未到岗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2020年5月1日晚,县供销合作联社值宿人员胡连生在未请示带班领导的情况下擅自离岗;2020年5月5日晚,县农机总站值宿人员赵华未到岗值班。
二、处理情况
(一)县纪委监委对县供销合作联社擅自离岗人员和县农机总站未到岗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于两个单位的带班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主要领导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二)县纪委监委对存在问题的两个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端午”节期间,县纪委监委还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单位值班值宿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值班值宿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同时紧盯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使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作风根本转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 贤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5月8日
关于2020年“五一”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5-08 14: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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