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纪委监委近期查办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集贤县腰屯乡财政所原所长刘忠华、负责人刘志义违规发放补助、公款核销招待费问题。
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刘忠华在担任集贤县腰屯乡财政所所长期间,违规发放工作补贴5200元,其中,刘忠华本人领取1000元。虚列费用支出核销招待费用7760元;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刘志义在担任集贤县腰屯乡财政所负责人期间,违规发放下乡补助1.5万元,其中刘志义本人领取3000元。虚列费用支出核销招待费用6850元。2020年3月19日,刘忠华、刘志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集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盛华夏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6年2月,盛华夏在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期间,违规向局财务人员发放补贴1.76万元。2020年4月20日,盛华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引以为戒。纪委监委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04-29 14:2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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