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集贤县纪委监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现将2021年查处的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永安乡兴源村团支部书记樊宗平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骗取国家补贴资金问题。2019年6月,樊宗平在申报种植业生产经营者补贴过程中,将本人种植的109.5亩玉米作物谎报为大豆作物,骗取国家补贴2.46万元。2021年8月19日,樊宗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福利镇站前村原村委会主任曲年发违反有关规定,用集体资产抵押贷款问题。2013年6月,时任福利镇站前村村委会主任曲年发利用职务便利,将村委会所有的办公楼抵押贷款19.3万元,用于个人使用。2021年8月19日,曲年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集贤县笔架山村原支部书记张振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任问题。2003年8月,笔架山村支部书记张振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共同研究,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本村集体土地以终身制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卖给福利镇居民胡某用于建设粮食仓储项目,对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负领导责任。2021年8月19日,张振阁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诱发基层干部腐败、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上述3起典型案例的发生,侵害了集体利益,广大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提高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保障。
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 贤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8月24日
关于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 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08-24 15:3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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