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纪委监委2023年“五一”劳动节廉洁提示
时间:2023-04-25 08:58:19 来源:集贤县纪委监委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禁公车私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五、严禁公款旅游;
六、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七、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值班、带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空岗;
九、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部门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强化自我约束,带头遵纪守法。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拒碰纪律红线,自觉规范“八小时之外”言行,筑牢思想防线。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网、电等监督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既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举报电话:0469—4990507
举报邮箱:jxxjwdfs@163.com
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 贤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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