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6号)
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县内各广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居民以外出采购为由在广场滞留、聚集和进行其他活动,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控制外出,减少疫情传播。
2.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或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集贤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