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斗争重点和范围
1、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本地区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欢迎检举揭发问题线索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提供相关线索。对于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腐败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1、集贤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电话:12388;
2、集贤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邮箱:
jxjjwxfs@163.com;
3、集贤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网站:http://www.jxjjjcw.gov.cn/
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贤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集贤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