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集贤县纪委监委在加强近距离、常态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县纪委监委把履行政治机关职责和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统筹监督 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情节轻微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党员干部请到县纪委监委,通过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及时的作出提醒,让被约谈的干部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和关爱,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工作重心向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下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县纪委监委始终高度关注已处置问题,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采用全程跟踪、随机抽查的方式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整改、严格落实。一经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防止“一谈了之”。
2018年至今年11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0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形态处理232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4.9%。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延伸拓展,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时间:2021-12-09 14:22: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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