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以来,集贤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益、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果。
强化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制定下发《集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成立了集贤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措施、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
拓宽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网站等多种、多平台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进行举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增强工作主动性,同时结合巡察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经查实,直查快办。
加强配合,整体协作推进。明确纪委监委内部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职责,加强与县扫黑办的协调对接,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反馈机制,“一案三查”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加大宣传,营造高压氛围。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平台、网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反腐倡廉舆论宣传,营造严打高压态势。
严肃问责,提供纪律保证。强化履职担当,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及涉黑涉恶10种具体表现,采取直查快办、跟踪督办、台账管理等形式,从快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