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及在集中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工作作风,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真管真抓、抓出成效,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教育引导分管干部职工自觉反对“四风”,积极主动工作,预防杜绝 “节日腐败症”和“节日懒散症”。
二、严格执行制度规矩。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遵规守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决杜绝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禁止无故脱岗,擅离职守;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玩手机、电脑游戏,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人在心不在”“出工不出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严格遵守廉洁要求,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旅游,公款购买纪念品、购物卡,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生。
三、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在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组纪检监察组将发挥驻在优势,密切关注驻在单位作风建设情况,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还将在县委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以及不定时、不定期突击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
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贤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10:28: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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