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集贤县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包保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由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民政局、各乡镇、各社区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每日调度情况,组织力量明察暗访,严格检查养老机构落实封闭管控情况,确保织密守牢防线。
二、相关部门要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
三、全县养老机构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养老机构禁止任何人,任何形式来访、探视、暂停接受老年人新入住。对养老机构张贴封条,包保单位监管人员每天巡查封条情况,养老机构所需生活物质可采取送货上门或由包保单位帮助联系代购的方式解决,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打开封条,需监管人员到场监督方可打开。
四、各养老机构及场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养老机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必须严格执行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全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制定养老机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报告。负责人要24小时在岗,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院居住,确实不具备住宿条件的、采取“养老机构——居住点”两点式生活方式,不得与外界接触。
五、各养老机构每日做好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每日提醒和协助老人保持个人卫生和居室清洁,老年人居住的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清洁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 ,停止集中用餐,实行分餐制管理,由养老机构食堂统一送餐到老年人居住室,多人间就餐时要保持距离并做好防护工作。
六、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做好内部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食品安全、防火安全和人员管理安全等各项工作。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佩戴口罩、手套,做好餐(饮)具消毒,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七、各养老机构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加强浴室消毒,暂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84消毒液消毒后密封,按有害或医疗垃圾处理。物资采购采取无接触方式定点配送。
八、各养老机构要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九、各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或工作人员患病需要就医的,由养老机构联系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出院人员返回时,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
十、各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发热人员的筛查、发现、登记及相关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立即隔离,同时做好全面消杀并上报当地疾控机构,由指定医疗机构上门接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
十一、强化属地和主体责任,各乡镇辖区内的五保家园、幸福大院、养老机构和养老场所由乡镇负责实施封闭式管理,具体参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
十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和社区对辖区内无照无证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由市场监管、综合治理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关闭。
集贤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