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断加剧,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24时起,严格控制县内居民出行。城区各小区物业公司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所在社区,积极主动协助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封闭式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居民离开小区要进行登记,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其他的要劝阻减少外出活动; 与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超市(含商场商店中的超市)、菜市场、副食品店、便利店、食杂店、果菜店、药店(含兽药店)、农贸批发市场以及加油(气)站等经营场所,要坚持开门营业,保持市场供应稳定,按照要求做好消杀、测温工作,并根据实际调整营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除上述场所以外,其它场所一律关闭,外来人员、车辆禁止入内;对不支持、不配合的物业公司,取消经营资格;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原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弃管小区由住建局和小区所在社区负责。
二、自2020年2月3日24时起,县内中心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未限行路段:福双路、西外环、滨河路、福双路七星街至向阳路、向阳路至工人街、工人街至福双路;限行路段如下:胜利路、建工路、前进路、保卫路、福西路、朝阳路、奋斗路、新发街、裕丰街、永顺街、工业街、富强街、机械街、安邦街、交通街、繁荣街、邮政街、体育街、卫生街、七星街、花园街、农丰街。限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管理和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生产物资的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允许通行;严禁私家车、出租车拼车;因突发重大疾病需看病就医或其他重要事由,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确定后,允许临时通行;禁止出租车出城,禁止外来出租车进城,特殊情况需报指挥部审批;其它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三、各村要保留村内主路,其余通村路全部关闭,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说服教育村民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四、对所有从湖北省流入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包保责任制,乡镇、社区、二九一农场、笔架山农场要对所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进行身体状况跟踪监测。
五、县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开车、不串门、不聚集;未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职人员,在没有接到单位明确通知的情况下,不得出入办公场所。
六、对拒不听从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严肃追究责任。
集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