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在集贤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集贤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景春就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县监委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依法有序落实专项报告工作,县监委及时研究制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多次与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沟通协商,并将选题和方案分别请示市监委、县委同意,县监委委务会审议后向县人大进行专项报告,确保依法依规、自上而下、审慎稳妥完成专项报告相关工作。
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中,县监委在强化政治担当、运用法治方式、持续监督推进、提高治理效能、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聚焦百姓衣食住行领域,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教育领域“学生餐”问题、城乡社保低保问题、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等方面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142个,党纪政务处分385人,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印发通报3期,通报典型案件10件。
下一步,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着眼全面建设龙江综合经济强县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