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日至6日期间,时任集贤县集贤镇农业银行储蓄操作员的周某琰利用职务便利,以无折转存的方式将储户存款共计164.64万元存入个人名下银行卡后,分九次支取现金,于2003年9月6日晚携款潜逃。2003年9月8日,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2016年1月,周某琰被列为网上逃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集贤县纪委监委继续办理。2021年8月13日11时许,专案组赶往东莞市,将潜逃18年的周某琰抓获归案。至此,双鸭山市职务犯罪在逃人员全部清零。
纪委监委千里追逃 锦旗诠释反腐决心
时间:2021-09-27 14:39:31 来源:
9月27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集贤县支行的同志将一面“追赃破案赢民心,铁腕出击树楷模”的锦旗送至县纪委监委,衷心感谢县纪委监委在市县公安局配合下成功追回潜逃18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周某琰。
2003年9月3日至6日期间,时任集贤县集贤镇农业银行储蓄操作员的周某琰利用职务便利,以无折转存的方式将储户存款共计164.64万元存入个人名下银行卡后,分九次支取现金,于2003年9月6日晚携款潜逃。2003年9月8日,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2016年1月,周某琰被列为网上逃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集贤县纪委监委继续办理。2021年8月13日11时许,专案组赶往东莞市,将潜逃18年的周某琰抓获归案。至此,双鸭山市职务犯罪在逃人员全部清零。
此次追逃是纪检监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彰显了党中央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鲜明态度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充分表明了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充分释放了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体现了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的不断提升。
2003年9月3日至6日期间,时任集贤县集贤镇农业银行储蓄操作员的周某琰利用职务便利,以无折转存的方式将储户存款共计164.64万元存入个人名下银行卡后,分九次支取现金,于2003年9月6日晚携款潜逃。2003年9月8日,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2016年1月,周某琰被列为网上逃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集贤县纪委监委继续办理。2021年8月13日11时许,专案组赶往东莞市,将潜逃18年的周某琰抓获归案。至此,双鸭山市职务犯罪在逃人员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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