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组长,这是对县总会巡察的问题反馈和意见清单,请你们协助进行监督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这是日前施甸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派驻县委纪检组交办巡察反馈材料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纪委监委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机结合,制定了《施甸县委巡察组与派驻纪检机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加强监督协调联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按照协作联动机制,各派驻纪检组要在日常的驻点办公中通过专题调研、列席会议、专项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在巡察之前向巡察组反馈所掌握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为巡察精准把脉提供参考依据,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同时,建立起问题线索通报机制,在巡察期间,要求派驻纪检组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纪检干部加入巡察组,协助做好巡察中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与巡察组进行反馈对接,确保巡察更加及时、全面,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和巡察工作效率。
此外,巡察结束后,派驻机构根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及时跟进,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派驻’的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力量、优化资源,有效解决了巡察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的实际困难,使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和派驻‘哨口’前移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内监督成效最大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