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委坚持以巡促改,探索建立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三方联动”的监督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联合会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每轮巡察反馈结束5日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召开“三方会审会议”。会上,会审组采取“当面听、当面审、当面评”的方式,对各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关注整改措施是否具体、责任认领是否到位、完成期限是否明确等多个方面,并就方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此外,会审组与被巡察单位同步制定整改推进情况一览表,集中整改期内每月定期更新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做到问题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
联合检查,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一条条梳理、一件件核查,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察办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作用,三个部门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共同做好“后半篇文章”。2023年1月,“三方”成立整改监督检查组,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整改落实不全面、不彻底、档案不规范等问题2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
联合评估,全面提升整改质效。县委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聚焦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制度建设及移交线索办结等5方面具体内容,精心设置18项具体指标,量化“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评分标准。集中整改期结束后,“三方”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及群众整改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做出量化评估打分,避免纸上整改,切实提高整改质量。
集贤县委:以“三方联动”凝聚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时间:2023-02-14 09:18:52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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