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参与渠道 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时间:2022-10-13 13:58:35 来源:集贤县纪委监委
集贤县委始终坚持以“群众立场”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路径渠道,严格办理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及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推行“码上巡察”,提升群众“参与度”。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方便反映问题,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县委各巡察组在做好现场接访、电话接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开通了“码上巡察”微信二维码小程序,只要打开手机扫一扫,就可在线留言,将自己的意见诉求、需要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发送至巡察组,二维码设置了“实名”和“匿名”两种模式,可以有效保护群众隐私,极大提高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第二轮各巡察组已共收到信访举报10件,其中有价值问题线索2件。
坚持“立行立改”,提升巡察“公信度”。巡察中,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短平快”解决问题。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中,有群众反映县执法局对部分商户长期占用人行道、尤其是“二手车”商户不按照指定区域停放机动车辆等问题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影响群众出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县委巡察组要求执法局针对此项问题立行立改,随后,执法局迅速在集贤微言上发布《禁止违规占道的公告》,并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车辆违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批评教育二手车商户20余户,责令整改80户,清移车辆200余辆。
开展“成效评估”,提升群众“满意度”。整改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今年开始,在《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中新增了群众满意度测评这一项重要指标。《办法》规定,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巡察办组织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服务对象、辖区内群众对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或问题,县委巡察组将“上门督导”,督促重新整改,实现“整改过程群众参与、整改结果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8月,巡察办对十五届最后一轮巡察的11个党组织进行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打分,其中,群众对整改工作满意率达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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