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2022年巡察工作部署安排,3月7日,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2个巡察组已完成对6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进驻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巡察办主任盛天舒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立国同志出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进驻动员会议。
会议要求,巡察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重点突出“三个聚焦”,坚持“四个对照”政治标准。被巡察单位要把握巡察契机,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巡察组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增强使命意识,树立巡察权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发挥利剑作用。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本次巡察是十六届县委的首轮巡察,县委对本轮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巡察组要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巡察重点任务;被巡察单位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端正态度、密切配合、做好协调,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巡察为契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强化政治担当,在行动上全力配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对表对标、校准偏差,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60天左右,期间设立专门联系电话、邮箱及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