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2017年以来,十一届双鸭山市委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聚焦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五年来,市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市委始终坚持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先后召开14次常委会会议、12次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听取每一轮巡察情况汇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职尽责,召开1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全市各级巡察机构及时将党中央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强化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履行巡察工作操作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职能责任。
聚焦职责使命,有的放矢开展巡察监督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对巡察全覆盖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改进组织形式,统筹安排轮次,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
五年来,市委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共开展14轮巡察,对124个党组织进行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覆盖率达到100%;共发现问题3763个,问题线索396件。
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县(区)党委规划出“路线图”“任务书”,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县(区)共开展106轮巡察,对380个县(区)直部门党组织、23个街道、417个行政村、106个社区进行巡察,覆盖率达到100%;共发现问题10900个,问题线索1291件。
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真正落到实处,这是全市巡察工作坚持的一个原则。
市委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出台了《中共双鸭山市委关于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得到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十一届市委前1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763个,完成整改3693个,整改率达98%。
聚焦系统观念,不断完善巡察工作格局
五年来,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
市委巡察机构聚焦“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医保社保系统依法履职情况”“全市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全市粮食系统及企业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巡察上下联动,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贯通,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纪检监察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制定出台了《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实施办法》,切实提高巡察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十一届市委前1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96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5件,立案率39%,办结率77%,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6人。
同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贯通,明确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聚焦深化发展,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
五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立足实际,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规范中提升,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把握规律、优化流程、强化管理、提升质效的过程。制定出台巡察相关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39项,使巡察工作各个环节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制定了《关于规范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和市政法机关工作协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对巡察机构在巡前、巡中、巡后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作协调进行细化,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抓好队伍建设,是巡察工作的基础性保障。市委巡察机构建立了由815名各部门专业人才组成的市县(区)两级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加大对巡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共组织各类培训27次,培训巡察干部1448人次。同时,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教,把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领巡察干部在“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提高政治能力、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