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长白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参与和保护涉毒涉赌违法活动,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白路,男,汉族,1983年11月生,黑龙江加格达奇人,2005年6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2010.05—2014.05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2012.01—2014.07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span font-size:18px;"="" style="outline: 0px; font-family: 宋体, "Microsoft YaHei", 微软雅黑, sans-serif !important; font-size: 18px;">(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