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蚌埠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制定“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具体措施,明确警示教育形式,对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
坚持“以案示警”,强化政治自觉。区属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警示教育座谈会等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联系自身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充分运用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专题片,持续开展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以案为戒”,强化思想自觉。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坚决克服报表多、材料多、督查多、会议多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主动联系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和信访积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检视反思自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坚持“以案促改”,强化行动自觉。将作风方面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与检视反思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抓好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困难帮扶、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领域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区委巡察工作内容,加强对全区困难帮扶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以整治和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际成效,给领导机关“加压”,给基层干部群众“减负”。(安徽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