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05-24 09:08:20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担当有为意识,现将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集贤县福利镇双丰村会计马有林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至2019年,马有林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导致本村10名参保人员死亡后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4日,马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集贤县腰屯乡八一村会计陈金龙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陈金龙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导致本村4名享受“新农保”人员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4日,陈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集贤县腰屯乡繁荣村会计李玉山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李玉山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繁荣村村民李长山于2017年4月10日死亡,李玉山于2020年8月才填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报,导致李长山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4日,李玉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集贤县永安乡北兴村会计王庆宝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1年至2020年,王庆宝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导致本村2名参保人员死亡后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4日,王庆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上述案例深入剖析检查,汲取教训。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 贤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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