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
一、集贤县永安乡双跃村原会计周永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至2020年,周永刚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对本村参保人员死亡情况迟报,导致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4日,周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集贤县永安乡宏伟村原会计朱宏斌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9年4月,朱宏斌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对本村参保人员死亡情况迟报,导致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17日,朱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集贤县集贤镇德祥村会计张洪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3年至2019年,张洪池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对本村参保人员死亡情况迟报,导致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17日,张洪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集贤县集贤镇永发村会计张新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至2019年,张新全未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时间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对本村参保人员死亡情况迟报,导致延迟停发养老保险金。2020年12月17日,张新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部门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主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效警示震慑。
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 贤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3月4日
关于对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03-04 09:4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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